XY溶氣氣浮機出廠檢驗要求
1 基本要求
1.1 裝置應符合本技術條件的規(guī)定,并按照經(jīng)規(guī)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。
1.2 基礎組成:
a) 加壓溶氣氣浮裝置:水泵、空氣壓縮機、壓力溶氣罐、溶氣水釋放控制閥、釋放器、刮渣機、電氣控制箱、流量計和氣浮池等;
b) 射流溶氣氣浮裝置:水泵、射流器、壓力溶氣罐、溶氣水釋放控制閥、釋放器、刮渣機、電氣控制箱、流量計和氣浮池等。
1.3 裝置的制造應符合 JB 2932 的規(guī)定。
1.4 溶氣罐的制造應符合 GB 150 的規(guī)定。
1.5 壓力溶氣罐的工作壓力一般為 0.25MPa~0.4MPa。
1.6 采用的水泵應符合 GB/T 5657 的規(guī)定。
1.7 加壓溶氣氣浮裝置使用的材料應符合 GB/T 700、GB/T 1220、GB/T 8163 的規(guī)定。
1.8 裝置表面油漆應符合 JB 2536、ZB J 98003 的規(guī)定。
1.9 裝置配套的電氣控制箱應符合 GB 4720 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1.10 電氣控制裝置應有可靠的接地措施,并有明顯標志;裝置中帶電部分與金屬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 1MΩ。
1.11 壓力溶氣罐應設置排水口和溶氣水取樣口。
1.12 刮渣機的運行速度應穩(wěn)定,刮板平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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